在這個部分:
我們只會透過合法途徑,及不會透過誤傳或任何可理解為「間諜活動」的行為,取得競爭情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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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收集業務情報時,必須符合我們的誠信標準 — 不可以詐騙、誤傳或欺詐等行為獲取情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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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我們聘任競爭對手的前任僱員時,必須尊重任何禁止他利用或揭露前度僱主機密情報的法律或合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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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對某些競爭活動是否遵從我們的守則有疑問,你應立即諮詢你的主管或法律部門。

問與答
我剛加入丹納赫,之前在我們其中一個競爭對手那處工作了好幾年。我可以分享機密及專利營銷情報嗎?這是我在之前 崗位工作時做出來的。
你可以運用在之前工作崗位學到的一般知識和技能,但不可將你或任何替你前僱主工作的人士製作的機密或受保護資料帶到丹納赫。如果這些營銷情報是 前度僱主 的機密、專利或交易秘密,現在使用或分享都會違反我們的政策、你對你前度僱主的責任 或法例。你有責任保護這些由前度僱主而來的情報,正如丹納赫的工作伙伴有責任保護我們的情報。如對具體的情報有疑問,請向法律部門查詢。